质量的概念
发布日期:2021-03-13 浏览次数:次
质量的概念最初仅用于产品,之后逐渐扩展到服务、过程、体系和组织。
质量的定义:
字典中为:
1. 产品或工作的优劣程度。
2. 物理学上指物体所含物质的量(重量)。
国际定义: 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。
(1) 关于“固有特性”
特性:指“可区分的特征”。可以有各种类的特性,如:
物的特性,如:机械性能;
感官的特性,如:气味、噪音、色彩等;
行为的特性,如:礼貌;
时间的特性,如:准时性、可靠性;
人体工效的特性:如生理的特性或有关人身安全的特性;
功能的特性,如:飞机的最高速度。
特性可分为固有的和赋予的
a. 固有特性就是指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,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,如:螺栓的直径、机器的生产率或接通电话的时间等技术特性。
b. 赋予特性不是固有的,不是某事物本来就有的,而是完成产品后因不同的要求而对产品所增加的特性,如产品的价格、硬件产品的供货时间和运输要求(如:运输方式)、售后服务要求(如:保修时间)等特性。
c.
固有特性与
赋予特性是
相对性的:不同产品的固有特性和赋予特性不同,某种产品赋予特性可能是另一种产品的固有特性,例如:供货时间及运输方式对硬件产品而言,属于赋予特性;但对于运输服务而言,就属于固有特性。
(2)关于“要求”
要求指“明示的、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”。
a. 明示的:可以理解为规定的要求,如在文件中阐明的要求或顾客明确提出的要求。
b. 通常隐含的:是指组织、顾客和其它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做法,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,如“化妆品对顾客皮肤的保护性等。一般情况下,顾客或相关方的文件,如标准中不会对这类要求给出明确有规定,组织应根据自身产品的用途和特性进行识别,并做出规定。
c. 必须履行的:是指法律法规要求的或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。组织在产品的实现过程中必须执行这类标准。
d. 要求可以由不同的相关方提出,不同的相关方对同一产品的要求可能是不相同的。
要求可以是多方面的,如需要指出,可以采用修饰词表示,如产品要求、质量管理要求、顾客要求等。
质量的优劣是满足程度的一种表现,它需在同一等级基础上做比较,不能与等级混淆。等级是指功能用途相同,但质量要求不同的产品、过程或体系所做的分类或分级。
质量特性:
质量特性是指
产品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
固有特性。
根据
过程方法
分为:
产品特殊特性与
过程特殊特性。
特殊特性根据重要程度
分为:
关键特性与
重要特性。
关键特性:影响
安全、健康、法规的
特性,通常简称CC。
重要特性:影响
功能、性能、装配的
特性,通常简称SC。
关键特性的重要程度
大于重要特性!